2010年研究生精品课程立项通知

时间:2010-10-09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030

各位教师:

根据《关于开展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研院函〔201051号),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课程范围

建设基础较好、学生受益面较广的公共学位课、学科学位课、选修课、实验课,且已连续开课3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

1.教师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2.教学内容。符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体现先进教育理念和时代要求。公共学位课应科学地体现其基础性、宽广性和系统性,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应把握得当;学科学位课、选修课、实验课应体现实践性、先进性和前沿性,要有利于研究生自主性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3.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根据课程特点,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建立科学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4.教材。应具有一套完整的,能较好地体现培养目标的教材,同时,应具有为研究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的开展提供有效的文献资料或参考书目清单。

5.教学条件。教学资源建设初具规模,并能经常更新,运行机制良好,在教学中确实发挥了作用。

三、申报与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由课程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材料报本院(系、部)。

2.院(系、部)初选

(系、部)组织初评,初选合格的课程请将《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3.学校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经学校研究后确定建设课程。

4.网上公示

学校将确定的建设课程进行公示,研究生院负责受理并处理异议。如申请材料不属实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公示无异议的建设课程即确定为“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四、精品课程的资助及管理

1.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学校将给予2万元的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分年度拨付,并按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2.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对研究生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经费使用、成果形式以及阶段性检查和验收等负全面责任。

3.中期检查

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对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合格,拨发后期经费;检查不合格,将停止拨款,给予1年整改建设。整改合格的恢复建设资格,但不补拨相关建设费用;整改不合格则取消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资格,2年内不能申报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

4.验收

立项课程到期后,课程负责人应提交课程建设总结报告,由研究生院聘请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授予“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颁发证书;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若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取消该课程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计划,2年内不能申报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对通过验收并取得突出成果的课程,将在该课程的后续建设中给予优先支持。

五、有关说明

1.精品课程材料需要在网上公示,申报材料须按保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出具可在网上公示的证明。

2.其它未尽事宜参考《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拟申报教师于1019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办公室。

1.《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一式3份,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

2.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讲稿等材料。

3.申报材料可在网上公示的证明,每门申报课程各一份。

4电子文档请发送至82519170@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