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黑龙江省高教学会、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评审专家的通知

时间:2014-09-02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504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省高等学校专家学者的作用,省高等教育学会和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建立教育科研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学会专家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一)学校主管教学和教育科研的校级领导。
  (二)学院院长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
  (三)国家及省级教学名师。
  (四)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主持人。
  (五)一级学科带头人。

  二、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一)学校校长及主管教学和教育科研的校级领导。
  (二)学院院长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
  (三)教务处处长及副处长。
  (四)国家及省级教学名师。
  (五)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第一、第二)、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第二)。
  所有申报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高等教育学会专家需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和《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专家库推荐专家统计表》(附件2)(一式一份)
  (二)申报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需填写《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四、材料申报
  请各单位于2014年9月9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报送到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主楼507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82519434

  五、其它说明
  (一)高等教育学会专家和教育科研规划小组办公室专家可同时申报。
  (二)高教学会专家的权利、义务可详见《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专家库建设方案》(附件4)

附件: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专家库推荐专家统计表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推荐汇总表
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专家库建设方案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4年9月1日  

附件:1.附件1-4

      2.高教所文件20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