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教学成果奖暨学校2017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27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371

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黑龙江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已经正式启动。经研究决定,学校2017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和黑龙江省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教学成果主要包括:在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提升教师能力素质、推进优质课程等教育资源共享、实施教材精品战略、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2.申报成果应为2013年以来完成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一定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3.参与评奖的成果原则上应为国家、省(包括教育部、中国高教学会、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省教育厅、省规划办)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题的课题。

4.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二、评审原则

1.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2.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有效解决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4.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并有利于鼓励青年教师和优秀教师终身从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申报材料

1.成果申报材料统一按照黑龙江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要求提交推荐材料,具体包括: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详见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3.成果如为教材,需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4.其它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等。

上述纸质材料合并装订成1册(一式三份),需加目录,封面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首页,装入厚牛皮纸袋,将《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封面页贴于纸袋正面。

支撑和旁证材料要凝练精简,要确实能够真实反馈出教学成果的良好效果。电子文档为纸质版材料的扫描版本(合并为一份PDF格式文件),电子文档名称为“推荐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推荐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原件暂不报送。

四、评审程序

1.推荐单位初评:推荐单位对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并初评,根据限额提出推荐排序名单(教学单位限额见附件1,机关单位限2项),填写《2017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经全校公示后,最终确定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及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项目。

五、时间安排

请申报人于1099:00之前将全部纸介材料与《申请书》、成果总结和《汇总表》电子版报送教务办,逾期不予受理。

六、几点说明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是高校教学领域最高奖项,是“双一流”建设以及学科评估、审核评估的关键支撑,是彰显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核心指标,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各推荐单位必须作好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统筹工作,在系统研究往届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基础上,高角度挖掘现有成果并进行融合,形成较成熟、大型成果,避免“单兵作战”。

3.教学成果凝练要挖掘内涵,准确掌握教学成果定义,提炼解决教学问题的理念、方法、举措和应用中的亮点,锤炼语言表达出新意,形成可借鉴的新模式;要扩展外延,注重校内校外推广应用,通过高水平论文、新闻报道、会议交流报告、学生成果、国家、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彰显成果水平。

4.已获得过省级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5.推荐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

6.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1项。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