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外国语学院2022年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03作者:文章来源:外国语学院浏览:10


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哈工程校发〔2017〕153号)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学院评定方案,我院2022年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一)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国家助学金评定范围只限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级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划分,同等条件下根据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公益活动参与情况等进行调整。

2.全受益原则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达到全覆盖、全受益。

(二)助学金等级

助学金分为1000元/学期、1500元/学期、2000元/学期三个等级。

(三)申请要求

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于10月611:30前将个人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交至41号楼315室本年级辅导员处,电子版《国家助学金信息表》(附件2)发至邮箱2253401557@qq.com,文件重命名为“20XX级-姓名-国家助学金信息表”。

二、社会助学金

(一)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社会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二)助学金项目

1.CASC助学金

名额:3人。

金额:2000元/人/学年,分两学期发放。

申报条件: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2.小米助学金

名额:1人

金额:5000元/人/学年。

申报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优先。不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3.从明助学金

名额:1人。

金额:4000元/人/学年。

申报条件:学习成绩优秀,无违纪行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及家庭极特殊困难的硕士研究生。不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三)申请要求

符合社会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须于10月5日11:30前将个人《社会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与个人事迹介绍(主要包含家庭经济详细情况、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公益活动参与情况等)两项文件纸质版交至41号315室本年级辅导员处,电子版《社会助学金信息表》(附件4)发至邮箱2253401557@qq.com,文件重命名为“20XX级-姓名-社会助学金信息表”。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附件2.国家助学金信息表.xls附件3.社会助学金申请表.doc附件4.社会助学金信息表.xlsx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