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外语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细则

时间:2011-09-21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525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规定》和《关于推荐201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外语系英语专业的特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外语系推免工作由外语系下列机构完成:

(一)领导小组

  长:陈  岩、尹日培

副组长:贾九斌、邓晓明、王晓姝

(二)工作小组

  长:陈 

  员:郑玉荣、王  亮、高明慧、张 

(三)资格审查小组

  长:王 

  员:张 

第二条           推免类型

推免分为学习成绩优异推免和个性化人才推免。

(一)学习成绩优异推免

1、学术型

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为向本校推荐和外单位推荐两种。

2、专业学位型

专业学位(翻译硕士MTI)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型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该名额不限制校内外比例。

(二)个性化人才推免

个性化人才推免是指在某些专业或学术方面具有突出的才能,且经过相关专家认可或具有相关业绩证明的学生。个性化人才推免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两种。

第三条         推免条件

(一)推免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成绩优异推免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综合平均成绩排名靠前,所学专业课程一次性通过。

2.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须在良好以上。

(三)个性化人才推免需符合以下条件

1.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2.个性化人才推免不受学习成绩排名的限制,但学生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综合平均成绩必须在65分以上(含65分),所学专业课程一次性通过。

3.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在合格以上。

4.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各类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科技竞赛,荣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团队参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前五名、省级二等奖前四名、省级三等奖前三名有效)。

5.其他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经外语系推免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后报学校审查,合格者可申请个性化人才推免。

第四条           综合平均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平均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综合平均学习成绩+各类加分

(一)综合平均学习成绩

综合平均学习成绩的核算范围为前六学期的所有考试课和考查课的成绩。

综合平均学习成绩= (考试课加权平均成绩+考查课加权平均成绩)÷2

考试课加权平均成绩=(学分X考试课成绩)/∑考试课学分 

考查课加权平均成绩=(学分X考查课成绩)/∑考查课学分(考查课成绩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30分计)

(二)各类加分

1.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大学生英语竞赛荣获奖励:省级三等奖加0.5分,省级二等奖加1分,省级一等奖加2分,国家级三等奖加2.5分,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加3分;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名,刊物由外语系推免工作小组小组认定),每篇加0.5分,此类加分上限3分,超过3分的按3分计算。

2.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加分情况,此类加分上限1分,超过1分的按1分计算。

3.在省级(或国家级)文艺体育竞赛中有突出贡献者,由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加分情况,此类加分上限3分,超过3分的按3分计算。

4.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优秀者加0.6分。

5.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和英语专业教研中心组成评审组,视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给予加分,此类加分上限0.4分,超过0.4分的按0.4分计算。

6.对于同一名学生所有因素的加分总和不超过5分,超过5分按5分计算。

第五条           推荐程序

(一)外语系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向学生公布《外语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细则》。

(二)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办公室报名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三)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

(四)教务办公室下发学生学习成绩单,学生本人核算学习成绩,上报教务办公室。

(五)学生上报各类加分证明及加分成绩。

(六)教务办公室组织所有报名推免学生核准学习成绩、加分。

(七)教务办公室复核学生成绩及加分成绩,由学生本人确认签字。

(八)教务办公室按学生综合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学校分配指标确定推荐名额。按综合成绩顺序选择推免类型和培养单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九)推荐免试的名单由外语系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小组根据本细则审核后,在全系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委员会。

第六条  本细则解释权在外语系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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