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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全省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已启动,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的时限

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之间的科研成果。在此时限内,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出版的社会科学成果和未公开出版但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均可申报。从未申报评奖的作者,其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的成果也可申报。

二、申报方式

申报者向各市(地)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各省级社团申报成果。(见附件3)

三、申报材料

申报者按照《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1)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截止。

五、其他事项

每项申报成果需缴纳申报费200元,无论申报成果评上与否,所交申报费不予退还。

六、联系人

王伟 82589496 13804559175 wangwei50@hrbeu.edu.cn

附件:1、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要求

2、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3、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初评工作单位联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3月31日

附件: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