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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34号),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并将学校组织本次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的总体要求

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深刻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综合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2),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的重点招标课题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有关申报者的要求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6月4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三、申报材料要求 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附件4),依照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所有申报材料装于档案袋中,档案袋正面粘贴《投标申请评审书》封面。所有申报材料均要求提交电子版。

各院系管理部门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5),提交电子版。

四、材料报送时间

各院系管理部门对相关材料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于2013年7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1号楼507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涛 电话:82519434

五、其它说明

本次申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高校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按省规划办要求,学校将从申报课题中择优遴选5项上报。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栏目和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下载。

其它具体要求详见《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附件6)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招标课题指南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

6、《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 件: 附件1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doc;附件2 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附件3 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doc;附件4 其他类别课题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附件5 课题申报汇总表.xls;附件6 2013年课题申报组织办法.doc;高教所文件2013-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