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
科研动态
学术会议
平台建设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交流 - 科研动态 - 正文
发布时间:2013-11-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科技办及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避免结题不结算问题,按照立项单位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工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校字�2013�34号),现对科研项目结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对于2012年底已结题科研项目,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在11月30日前到科研院、财务处办理财务结算手续,逾期不办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科研院 财务处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