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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3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发布时间:2013-12-1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学校科研工作部署,现启动2013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和科技项目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项范围

按照立项通知单要求,完成相关研究成果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

二、材料填报

请各课题组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验收报告》,内容包括:

1、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

2、科研项目审批通知书

3、科研项目申请书

4、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的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指导类项目此项不用填写)

5、项目研究成果(研究报告、论文、专著、专利和应用证明等)

项目承研人员前三名均要有研究成果,且标注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

6、其他相关材料:如科研项目变更申请等

所有验收材料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科研院民品处。

《验收报告》和《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

相关管理办法请登录查阅。

三、提交时间

2013年12月29日16:00

科研院民品处联系人:胡娅南

联系电话:82589625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

2、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