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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0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2]57号),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并将学校组织本次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的总体要求

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深刻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有关申报者的要求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岁(1973年9月3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三、课题的分类

课题申请人根据《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申请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附件4)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重点课题申请人需提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封面,背面粘贴投标申请评审书》封底(投标材料袋背面粘贴表)。 一般课题申请人需提交《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7份以及相应的电子版。所有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各院系管理部门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2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5),提交电子版。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院系管理部门对相关材料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于2012年9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1号楼507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涛 电话:82519434

有关文件、表格也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栏目和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查询、下载。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2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 件: 附件1 全国规划办评审文件.doc;附件2 全国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doc;附件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doc;附件4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附件5 课题申报汇总表.xls;高教所文件2012-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