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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和研究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意见》、《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依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和实验基地建设计划及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团队建设计划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下发《关于申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和《关于申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团队的通知》,启动首批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和研究团队申报工作。

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和研究团队的评选,旨在凝聚一批有优势、有特色、富于创新的基地和团队,进一步推进和繁荣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提升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学术质量和学术影响力。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高等教育研究基地要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至少有本领域1个研究团队;有系统的改革发展思路和基地建设规划,有自身的特色;基地负责人要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思想,具有明确主攻方向,在全国或省内处于领先水平。

二、省高等教育研究团队要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团队成员应达到6-10人,结构合理;团队主要成员具有开展和组织教育科研工作的能力和时间;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团队负责人要有主攻研究方向,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思想,能带领团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三、获批的省高等教育研究基地和团队优先获得省规划办建设经费资助;优先承担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优先承担学校相关重点课题研究;基地和团队成员围绕承担课题开展的相关研究可优先立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优先获得课题经费资助;申报的校级课题学校也将予以优先考虑。

四、省高等教育研究基地和团队以自建为主,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达标递补的动态管理,建设周期为三年。

请申报单位填写《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和实验基地申请书》或《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团队申请书》,申报要求、条件等具体信息参见《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及实施办法(高等教育)实施细则》或《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团队建设计划及实施办法(高等教育)实施细则》。

《申请书》用A4纸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2012年10月11日之前报送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主楼507房间),同时提交电子版。联系人:李涛 电话:82519434。

附件:

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和实验基地建设计划及实施办法

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团队建设计划及实施办法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及实施办法(高等教育)实施细则

4.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高等教育)评审标准

5.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

6.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团队建设计划及实施办法(高等教育)实施细则

7.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团队(高等教育)评审标准

8.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团队申请书

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 件: 附件1 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及实施办法.doc;附件2 研究团队建设计划及实施办法.doc;附件3-5 研究基地申报材料.rar;附件6-8 研究团队申报材料.rar;高教所2012-1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