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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教学会“十一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2010上半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0年3月15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2010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通知对高教学会“十一五”规划课题的结题要求、程序、费用和提交材料时间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我校教师承担的全国高等教育学会和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未结题课题)(见附件1)本次均可申请结题。

(二)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按高教学会要求,“十一五”规划课题应在本年度全部完成结题工作,如不能按时结题,将影响学校“十二五”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请课题负责人统筹安排课题研究进度,保证年内按时结题。

二、结题要求

(一)省高教学会课题需提交的材料

1.立项申请书原件一份和任务下达书复印件一份。

2.开题报告书(见附件2)一份。

3.课题研究工作报告两份。

4.课题研究报告两份。

5.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三份。

6.课题成果,如教材、论文、课件、专著等原件。

7.课题成果复印件汇编一份。(应装订成册,含目录等相关信息)

8.聘请两名本学科或同领域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专家评语,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9.如有课题变更需呈交已批准的变更表。

10.结题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

(二)全国高教学会课题需提交的材料

1.开题报告书(见附件5)一份。

2.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6)一份。

3.结题报告书(见附件7)四份。

4.课题成果原件一份和成果复印件汇编两份。

5.其余提交材料与省高教学会课题一样。

各课题组提交材料中的1~6项电子版和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均以课题负责人命名文件)发送至litao@hrbeu.edu.cn

(三)对课题成果主件的要求

课题成果主件可分别为论文、专著、教材、研究报告等,具体要求如下:(1)研究报告、教材、课件,必须提交相应的采用证明;(2)专、编、译著,要由出版社公开出版;(3)研究报告字数一般在2万以上。研究报告应包括:问题提出的背景;课题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进展情况,主要研究方法。课题实施的基本过程,成果及突破点,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4)论文必须是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的成果,公开发表5篇以上。

三、结题费用

省高教学会收取每项课题结题验收及成果评审费200元,结题证书每个30元。并代收全国高教学会每项课题结题验收及成果评审费300元,结题证书每个5元。

四、材料申报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0年5月5日~5月7日统一将上述材料上报到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主楼507房间)。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82519434

五、其它说明

(一)结题材料中的课题名称、编号和课题组成员顺序、名字应准确(打印证书用),与课题立项申请书保持一致,如有变更需提交已批准的变更审批表。

(二)结题材料袋一面贴结题报告书封面,另一面贴材料清单。

( 三)相关文件和表格可到学校办公系统或省高等教育学会网站中查询、下载。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未结题项目)

2.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开题报告书

3.省高等教育学会结题报告书

4.省高等教育学会结题汇总表

5.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开题报告书

6.中国高教学会中期检查报告书

7.中国高教学会结题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