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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3|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

    根据黑龙江省高师培训中心通知精神, 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选派条件严格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7号,见附件1)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2)规定的条件执行,。

    二、申报和资助方式

    请各单位根据2011年教师培养计划和教学安排,采取教师自愿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资助方式参照附件要求。被推选人选须认真填写各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上查询和下载。

    三、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和接收工作,于3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见附件3)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见附件4)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业务受理中心(1#529室)。

    联系人:王滨

    联系电话:82569553。

    附件:

    1、《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4、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一览表

    人力资源处

    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