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校字〔2013〕5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计划主要面向聘用在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中具有较强学术潜力的青年教师以及拟引进的符合选拔条件的校外青年人才。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博士学位,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学术方向明确,符合学校学科发展建设规划。
3、申报年龄:截至2015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1)。
5、其他工作业绩突出,学院认为学术水平与上述申报条件相当且列入学院人才梯队规划的人员,经学院推荐也可申报,每个院(系)限报1人,并在报告中做出推荐说明。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学科发展的角度出发,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能够承诺给计划入选者提供相应的配套支持与指导。
2、符合《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中选拔条件的校内外人员均可参加本次评选申报,经院(系)评审、公示后,方可推荐至学校参加校内评选。
3、本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校内评审工作将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主要评审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第二轮评审采取申请人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评审申请人资助期工作计划制定情况。两轮评审均遵守“择优选拔”的原则,通过两轮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启动计划支持。
4、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学校将对申报人员全部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公示,如有违纪行为将对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三、申报材料
1、《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1份;
2、《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申报人员情况简表》15份(其中1份为原件,见附件3)。
3、学院推荐报告1份(要明确说明推荐过程及公示情况。超过2人需排序)。
申请书、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需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所报材料均要求按照学校保密要求进行脱密处理,并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对外交流保密审批表》。
四、有关说明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4年10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人才工作办公室(主楼539房间),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白云 吴雷
邮 箱:baiyun@hrbeu.edu.cn
联系电话:82518061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申请书》
3、《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人力资源处
2014.9.28
附件:1.实施办法
2.申请书
3.申报人员情况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