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2015年寒假将至,为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寒假前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自检自查,进一步落实学校各级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认真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安排
(一)假期前,由各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开展自检自查;
(二)保卫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处等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依据本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开展相应安全检查工作;
(三)安全检查工作必须做好工作记录备案。
三、检查重点及内容
(一)消防安全: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有无记录)、对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制度的落实情况;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接滥拉、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应急事故照明、疏散标志、消防控制系统、消火栓、灭火器材的完好情况。
(二)治安安全:治安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治安防控设施的运行与完好情况;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情况;外来人员进入楼宇登记情况。
(三)技术安全:实验室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使用及完好情况;化学药品、放射源等实验材料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特种设备检验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运行情况。
(四)运行安全:水源、配电设施的运行及管理情况;采暖设备周边有无划定安全区域,防止发生烧伤、烫伤事件;锅炉等特殊采暖设备是否按国家规定定期检验;燃气器具、管线及防泄露装置的安全情况;排油烟设备的清理、维修情况。
(五)食品安全:超市、食杂店和食堂是否有“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公共餐具定时消毒、自备水送检;食品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落实情况;食品进货渠道规范,48小时留样制度落实情况。
(六)交通及车辆安全:校园内各类交通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交通标识配备情况;车辆所有单位负责对车辆的保养、维护及检验情况进行检查。
(七)出租房屋安全:对外出租的房屋要做好检查登记,明确责任归属,防止发生事故后负连带责任。
四、假期安全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假期学校师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对师生员工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加强领导,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将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要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要依照有关法规和制度,细化实化每一项安全措施,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必将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二)对于假期期间开展科研、生产等相关业务工作的情况,请相关处级单位将工作内容、时间、地点、安全负责人进行登记备案,并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安全方案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
(三)假期期间无人的房间,必须断水、断电、关好门窗。
(四)假期期间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践的单位,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并与参加实习、实践的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五)对外出租房屋的安全检查工作,由相关业务单位及出租单位负责进行,并提出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人。
(六)后勤集团等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好寒假期间的生产活动,确保生产安全。
(七)各单位要对教师、员工及学生开展一次以预防自然灾害、交通、火灾、食品中毒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法制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重点增强师生员工交通、饮食等安全知识的教育,避免师生员工在假期外出旅游期间发生意外。
(八)加强值守,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防脱岗、漏岗现象发生,所有值班人员都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保证值班电话畅通。要认真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遇到紧急和重要情况,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特此通知。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