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4年暑假即将来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确保暑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现将2014年暑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本科生、研究生7月21日开始放假,8月25日正式上课;本科生8月22-24日返校注册,研究生23-24日返校注册。
(二)继续教育学生放假、开学事宜,由继续教育学院自行安排。
(三)2014级本科生8月15-16日报到,2014级研究生8月23日报到,迎新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教工7月21日(星期一)开始放假,8月22日上班。请各单位安排好放假前的相关工作。
二、有关工作安排
(一)由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在假期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火、防盗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部门、部位立即督促整改,确保学校整体安全稳定。
(二)由校保密处牵头,在假期前组织一次重点涉密部位、涉密人员保密工作教育和检查,督促假期妥善保管各类涉密载体,严防失、窃密事件的发生。
(三)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值班工作岗位责任制,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转。
(四)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后勤集团、保卫处等单位配合,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做好留校学生学习、生活等保障工作,确保安全。
(五)由保卫处牵头,后勤集团配合,加强对学校门卫和学生公寓的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在学生公寓居住。凡暑假期间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登记。加强校园昼夜巡逻力度。持续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三、几项具体要求
(一)各处级单位暑假期间要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处理本单位的各项日常工作,处级单位假期值班人员安排表(一式2份,见附件1)请于7月11日前分别报送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单独值宿的单位要报送值宿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参加学校总值班的处级干部暑假期间正常值班,必须按时到岗,严守职责,认真填写值班日记,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要安排好本单位同级人员顶替值班,不得漏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各处级单位主要领导假期离开哈尔滨市要向主管校领导请假,并将联络方式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三)各处级单位假期要严格执行《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规范用公款异地举办会议的通知》(校字〔2013〕61号)相关要求,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四)各处级单位假期要加强公务和生产用车管理,确保用车安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车到风景区;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带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五)办公楼和各教学楼、学生公寓假期要加强人员出入管理。除继续教育学院在教学楼安排必要的教学活动外,未经批准,其它各部门及个人不准在教学楼内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等活动。
(六)各处级单位领导在放假前要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和法制教育,教职工假期离哈必须向本单位领导请假,说明去向、时间和联系方式。
(七)各院系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并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安排组织好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假期留校学生集体外出游览等活动必须经院系领导批准,制定安全工作预案,活动的整个过程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八)假期期间各单位对临时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后勤集团报修服务热线:0451-82519888
保卫处校园报警电话:0451-82519110
学校总值班电话:0451-82519212、0451-82519412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