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4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
二、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三、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学校放假时间安排,妥善安排好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