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立即开展安全大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工信委《关于加强军工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3年12月2日组织保卫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对相关单位的安全自查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检查单位
序号 检查单位 检查地点
1 动能学院 动力实验楼(1-3)
2 水声学院 水声实验楼
3 后勤集团 启航中心
4 后勤集团 美食广场
5 后勤集团 二号锅炉房
6 后勤集团 三分变电站
7 校医院 校医院
8 航建学院 土木实验室
9 工训中心 基础楼实验室
10 经管院 经管实验中心
11 外语系 外语实验中心
12 材化学院 72号楼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安全自检自查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规定落实及隐患整改情况,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3.实验室安全及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4.特种设备及化学品管理情况;
5.治安安全防范(监控系统运行、门卫管理)情况;
6.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三、检查情况
通过本次安全检查,各单位整体安全情况良好,各单位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较高,充分发挥了安全管理主体作用,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较好。但在检查过程中,仍发现存在以下安全管理不规范的现象:
1.个别单位存在酒精等易燃液体随意摆放在室内,未按要求存放在药品柜内。
2.个别单位存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阻塞疏散通道。
以上问题已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要求限期整改。
请各处级单位在日常安全管理与检查过程中加强对安全不规范现象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无虞。
特此通报。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