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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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十、一”假期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3| 浏览次数:

    各处级单位:

    2013年“十、一”假期将至,为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决定开展一次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同时,根据学校安委会《关于开展新学期及校庆前安全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各单位安全自检自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假期前,各处级单位对本单位安全情况进行自检自查;9月27日,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保卫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的安全自检自查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安全防火检查、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制度的落实情况;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接滥拉、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应急事故照明、疏散标志、消防控制系统、消火栓、灭火器材的完好情况。

    2.技术安全:实验室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设施开机前检查与维护、使用管理及完好情况;化学药品、放射源等实验材料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特种设备检验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高空作业防护、电梯年检及安全运行情况。

    3.运行安全:水源、配电设施的运行及管理情况;采暖设备周边有无划定安全区域,防止发生烧伤、烫伤事件;锅炉等特殊采暖设备是否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查;燃气器具及管线的安全情况;排油烟设备的清理、维修情况。

    三、其他检查内容

    1.治安安全:治安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治安防控设施的运行与完好情况;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情况。

    2.食品安全:超市、食杂店和食堂是否有“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公共餐具定时消毒、自备水送检;食品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落实情况;食品进货渠道规范、48小时留样制度落实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安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做好本单位自检自查及员工人身安全教育工作。

    2.要充分发挥“安全管理主体”的作用,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需要学校支持的要及时上报。

    3.检查结果将及时通报各单位,并予以发布。

    此通知。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