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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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31| 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函[[2013]6号),2014年教育部将继续资助约1000名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重点高校、优势学科进行研修。为了做好我校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接受学科一般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

    二、申报导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可以为国内访问学者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标准的研修、工作条件。

    三、申报组织:各院(系)组织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附件1),审核申报学科及导师资格,同时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对外交流保密审批表》。对于以前已经申报了的导师,如无变动的则无需填写;如因退休、出国等原因无法接受访问学者,或有学科专业等变动情况的,应在汇总表中填写以便更新或撤销。

    四、申报要求:申请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2、3)中标准的学科名称和代码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如国家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准确。

    请于2013年11月7日将《哈尔滨工程大学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哈尔滨工程大学对外交流保密审批表》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主楼529室)。同时,《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kpb@hrbeu.edu.cn。

    五、计划审核:学校汇总审核后上报武汉中心,经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审批后,接受计划将在“武汉中心网”和“中国高校教师网”发布。

    联系人:刘佳 王滨

    联系电话:82569553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

    附件2.2005年12月更新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附件3.2011年3月更新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仅一级学科)

    人力资源处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