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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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2| 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汉办〔2013〕99号)(附件1)有关要求,2013年,我校与乌克兰南方师范大学合办的孔子学院需3名汉语教师到当地教授汉语,传播中国文化。国家汉办将优先录取申报赴我校对口孔子学院任教的教师。现就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2013年4月10日

    二、岗位需求:

    1.乌克兰南方师范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岗位3人。

    2.孔子学院教师赴外任期为3年。

    3.教师岗位要求情况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

    三、申请条件:

    1.具有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国际教育、思政、哲学、心理、历史以及其他文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

    2.在我校工作2年以上教龄的在编或合同制兼职教师(含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3.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够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4.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推荐程序

    1.提交材料:

    (1)填写《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2)报送人力资源处(主楼529室)。

    联系人:祁艳朝 王滨 电话:82569553

    (2)申请者须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单位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如是合同制教师,请附所签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审核。学校将对材料进行资格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五、其他

    1.推荐人选将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通过被确定为录取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

    2.派出待遇具体参见《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附件3)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孔子学院管理办法》(附件4)。

    附件:

    1.关于推荐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2.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

    3.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4.哈尔滨工程大学孔子学院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