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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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为我校教职工统一办理公务卡有关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转发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工信厅财[2011]206号)的有关要求,未开设公务卡的单位,要积极做好公务卡推开的基础工作,确保2012年底前全部开设到位。经学校研究决定,因我校国库资金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为满足报销业务尤其是国库资金报销业务的需要,为教职工统一办理中国工商银行公务卡,现将办理公务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功能简介

    1、含义:公务卡,是指中央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2、功能:公务卡属于贷记卡,具有先消费后还款功能,持有该卡无须预先存入任何现金,即可用其信用额度进行刷卡消费,因下月25日为还款日,因此,可享受最短25天,最长56天的消费免息还款优惠。例如: 5月31日消费在6月25日前还即可,享受25天的免息还款优惠, 5月1日消费可在6月25日前还清就行即可,享受56天的免息还款优惠。

    如逾期未还,超过天数按万分之五收取罚息及百分之五滞纳金,罚息采取复利计息的方式,同时持卡人将会产生不良记录,影响持卡人的信誉。

    3、信用额度:处级以上干部信用额度为人民币5万元;科级以上干部信用额度为人民币3万元;一般员工信用额度为人民币2万元。

    二、办卡须知

    已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过公务卡的教职工,无需参与此次办卡,可继续使用原公务卡。

    (一)个人填写(可见表样)

    1、办卡申请人需用黑色碳素笔认真填写《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您的个人资料”:所有栏目须全部填写,拼音栏第一个字母大写,拼音之间有空格;“您的职业资料”:所有栏目须全部填写;“您的联系人资料”:所有栏目须全部填写,直系亲属须填写手机号;“申请要求栏”:在账单寄往持卡人所在单位处挑勾;申请人声明中抄录黑体字,申请人签名(申请人签名必须本人)。

    2、申请表里“您的职业资料”“职务”一栏必须填写行政职务(例如:处长、科长、科员),不能填写技术职称(技术职称可对照填写:副高及以上填处长、中级填科长、其他为科员),银行将根据填写的行政职务给予信用额度。

    (二)提供要件

    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剪成同比例大小粘贴于申请表信用卡章程栏内(申请人签名右侧)。

    三、具体办卡步骤

    财务处将以院(系)部、处级部门为单位统一办理。

    1、各部门指定一名联系人,从即日起按本单位人数到财务处处办公室(主楼3楼326房间)领取《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

    2、各部门须对本单位人员填写的《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填制《哈尔滨工程大学办理公务卡明细表》(见附件),将审核后的申请表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明细表于4月30日前报财务处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cwcsunyufeng@hrbeu.edu.cn),联系人:孙玉凤,咨询电话:82519342。

    四、发放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为了不影响相关报销业务的开展,请各单位尽快组织本单位人员参与本次办卡,配合完成相应工作,特此通知。

    附件:1、工信部《转发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工信厅财[2011]206号

    2、哈尔滨工程大学办理公务卡明细表

    3、《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表样

    4|、样表

    财务处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