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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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黑龙江省社会医疗保险局急诊备案电话变更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2| 浏览次数:

    各位教职工:

    根据省医疗保险局规定,凡省医保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院门诊急诊治疗或在外地突然发病就地治疗(未办理异地医疗保险),须在48小时内通报省医疗保险局医疗监督科,未在规定时间内通报备案,省医疗保险局不予报销,一切费用自理。现省医疗保险局医疗监督科急诊备案电话变更为:

    0451-87130249

    0451-87130250

    0451-87130251

    望广大教职工周知。

    人力资源处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