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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09年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02|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09年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9年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符合产业政策和我市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方向,在哈市行政区域内转化、推广应用或市属单位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通过省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授权机构主持(组织)鉴定、验收,或具有国家认定的(新药、医疗器械、品种审定、专利等)证书、国家及省级重点新产品证书,并在市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科技成果。

    2、科技成果完成时间2006年1月1日-2009年2月28日。

    3、软科学成果,必须鉴定或验收一年以上,并有采纳应用的证明;推荐的理论研究科技成果必须(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一年以上,并有被引用或收录的证明。

    4、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按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申报。

    二、申报方法

    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分为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两部分,具体申报方法如下:

    (一)网上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入“哈尔滨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完成。具体申报及填写要求如下:

    1. 申报人注册,所需法人代码可联系科技处知识产权办82519745

    2、根据填报要求在线填报《推荐书》(具体申报过程见附件);

    3、上传申报项目相关附件材料:研制报告的电子文档,鉴定证书(验收证书)、新药证书、医疗器械证书、品种审定证书、专利证书、国家及省级重点新产品证书,检测报告,用户意见,论文、专著(适用于软科学及医学科技成果,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上传刊物封皮、目录和正文,正式出版的著作上传封皮、目录和版权页)等附件的原件扫描文件。

    (二)纸质申报材料。

    1、下载填写《声明函》一式1份,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必须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推荐部门审核盖章。

    2、通过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网上审核后,申报单位运用《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功能,打印《推荐书》一式1份,《推荐书》上必须加盖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

    3、相关附件材料(A4纸不超过20页)。

    (1)研制报告;

    (2)验收证书(鉴定证书)、新药证书、医疗器械证书、品种审定证书、专利证书、国家及省级重点新产品证书(复印件);

    (3)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4)用户意见(原件加盖公章,最多3个不同的用户);

    (5)直、间经济效益的填写时间为2006―2008三年的数据

    (详见填写说明);

    (6)间接经济效益证明(加盖应用研究单位公章,最多3个附件);

    (7)论文、专著(适用于软科学及医学科技成果,最多附5篇论文、专著。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附刊物封皮、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正式出版的著作,附封皮、目录和版权页的复印件)。

    所有材料按顺序合订成册(A4开本直接竖装,不另加封面,不用塑料封皮)一式1份,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和效益证明的财务方章,经推荐部门审核盖章后,并携带相关附件材料的原件,报市科技局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和综合计划处审核。纸质材料审核后,原件退回(科学技术奖的各项填写,详见网上填表说明)。

    三、申报时间截至2009年4月15日

    其他事宜可联系科技处知识产权办公室。

    联系人:刘妍 陆珍珍

    联系电话:82519745

    科技处

    200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