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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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0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及黑龙江省人事厅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200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属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且与国家或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相关,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申报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所需资金除人事部或省资助外,已经由项目利用(合作)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足额安排到位。

    (二)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并已来我省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三、申报材料

    1、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报告,各单位原则上推荐1人,超过1人需排序;

    2、哈尔滨工程大学对外交流保密审批表(所有申报材料须经保密审查,每人1份);

    3、《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申报国家资助的填写,1式5份)或《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资金申请表》(申报省资助的填写,1式9份)(包括电子文档,见附件);

    4、佐证材料:在国外留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承担项目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已筹集到位项目资金证明原件;

    5、项目申报材料说明(500字以内,包括项目内容、预期目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内容)。

    四、申报要求

    每个申报人只限申报国家资助或省资助1项,不允许重复申报。请各单位务必将申报材料于4月3日前报送人事处考核与培养办公室(主楼531室)。

    联系人: 王滨 马慧平 联系电话:82519253

    特此通知。

    附件: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

    2《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事处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