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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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校内部分路段机动车限行的通知(转发)

    发布时间:2008-11-03| 浏览次数:

    校治理[2008]1号

    关于校内部分路段机动车限行的通知

    根据学校制定的《校园交通与组织近期建设方案》,学生第一生活区(校园南区)将成为我校的步行区域,为此校内部分路口增设路障,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一、校内机动车限行路口(可参见附件《示意图》):

    1. 陈赓路与文庙街交叉口南路口设置机动车限行路障;

    2. 世昌路与文庙街交叉口南路口设置机动车限行路障;

    3. 郑和路东端路口(主楼西侧)设置机动车限行路障;

    4. 郑和路西端公寓中心前(十四公寓北侧)路口设置机动车限行路障;

    5. 后勤集团公寓中心门前(十四公寓北侧)小路设置机动车限行路障;

    二、机动车辆开始限行日期:2008年11月3日

    三、以上各路口限行路障设置完毕后,机动车辆将不能在学生第一生活区内(学校南区)穿行,需要驶入学生第一生活区的有关车辆,可以绕行主楼南侧,沿原军区修配厂界墙边道路进入(可参见附件《示意图》)。

    四、除上述限行路口外,为充分保证学生在校区的出行安全,降低校园内车辆行驶速度,学校在主要路口和人流密集路段增设数条减速带并安装慢行交通标志牌,各单位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要注意路况变化和交通路线的变更,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驶安全。

    特此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综合治理办公室

    哈尔滨工程大学后勤管理处

    200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