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学校: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5-06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777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的深入融合,对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部署,结合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进程,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有效防治腐败为目标,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全面做好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建立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推进“党建创优工程”,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更为坚强的政治保障。
  目标要求:通过廉政风险点查找,提高全校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找准和全面把握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廉政风险的关键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全力防范廉政风险问题发生。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中旬)
  通过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讨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各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提高对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的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增强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思想和舆论环境氛围。
  (二)风险点排查(4月中旬至5月底)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重点对象,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以权力决策过程、执行过程、监督过程为重点环节,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可能产生问题的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风险,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地进行自查,全面摸清本单位廉政风险点。
  教学单位风险点排查的内容:重点包括党政、人事、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方面。党政管理主要是指廉政教育、决策机制、岗位履责、经费使用、经济往来、收支两条线、物品采购、资产运营、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政务公开等方面的监管。人事管理主要是指人员进出、岗位聘任、职称评定、业绩考核、薪酬发放、推优评优、公出审核报销等方面的监管。教学管理主要是指师德师风、成果申报、考试、保研遴选、学籍管理等方面的监管。科研管理主要是指科研项目申报、经费使用、科研报奖、对外合作、学术论文等方面的监管。学生管理主要是指学生干部选拔、奖学金评定、困补发放、党员发展、推优评优、违纪处理、就业服务等方面的监管。
  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风险点排查的内容:重点包括教育、决策、管理等方面。教育主要是指廉政教育、岗位责任教育、作风建设方面的监管。决策主要是指党政事项的决策方式、决策权限、决策参与人、决策程序和下级事项审批等方面的监管。管理主要是指机关部门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监管,特别是涉及人、财、物、采购等方面的权力监管,以及岗位履责、业务流程、勤俭办学、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执行监管。
  风险点排查的主要方式: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深入查找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可采取自己查、相互找、群众帮等方式。自己查是指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面理清自己担负的工作职权和职责,自我确定工作岗位上的廉政风险点。相互找是指班子成员在各自确定自己工作岗位上的廉政风险点后,在班子成员间开展讨论,相互帮助,进一步深入查找。群众帮是指领导班子在查找风险点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倾听广大师生的意见与建议,主动寻求广大师生帮助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
  廉政风险点找出后,各单位要组织领导班子认真讨论、研究和确定,要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点的内容、特点和表现形式,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并予以公示,最后上报学校。
  (三)风险点审核(5月底至6月底)
  对各单位上报的廉政风险点查找结果,学校组织进行逐一审核把关,并将审核意见向各单位进行逐一反馈,指导各单位进一步找准和确定廉政风险点。
  (四)风险点防范(6月底至9月初)
  各单位根据查找并确立的廉政风险点,逐一深入研究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在本单位公示后报学校审核备案。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是从源头上有效防范腐败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廉政风险点查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全面落实推进,确保顺利完成。
  廉政风险防范建设是一项必须长抓不懈的政治任务,希望各单位既要抓好本次工作落实,又要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加强对廉政风险防范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善于发现问题,善于分析问题,善于解决问题,逐步建立完善防范廉政风险的科学机制。
  请各单位5月31日前将本单位确定的廉政风险点报纪委办公室,9月1日前将廉政风险点的防范措施报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张学斌
  联系电话:82534948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0年4月12日

主题词:廉政风险点 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0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