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1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0-10-21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718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原则
1、项目申报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黑教科[2010]148号)(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
2、项目应根据国家和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结合高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发展实际,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支持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
3、按省教育厅规定,我校只能申请指导类科技项目,指导项目省教育厅无经费支持,所需课题研究经费需自筹。
二、具体要求
1、现正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和海外学人资助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申报201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在校学生(包括研究生)不能做为项目组成员申报。
3、拖期2年以上的(含2年)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得申报2011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4、每个申报项目需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指导项目一式四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学院存档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上报省教育厅一份),《申请书》书面材料必须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5、项目申报仍然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材料申报同时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由学院科研管理人员统一在网上申报,登录"黑龙江高校科技网"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栏,申报时间截至11月4日12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网上资料填报不完整的,一律不受理书面材料。
6、申报书面材料的时间为11月8日,申报人把申请书及电子版报送学院科技办,同时需要上报承诺书(见附件3),科技办统一报送至科技处计划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仲崇娜
电话:82519625、82589625    
 



附�件:�1.doc; 2.doc; 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