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校级及省级教改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3-21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2011

位教师
  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关于2011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通知》(黑教高〔2011〕34号),为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原新世纪教改立项)立项评选暨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更加符合学校实际,学校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2011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制订了《哈尔滨工程大学201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校立项指南》)(见附件1)。《校立项指南》的制订,旨在引导和指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着力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推进教育教学创新,形成一系列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
  申请人可参照《校立项指南》所提出的选题参考方向,自拟项目名称。在《校立项指南》中未涉及的研究内容,但对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方面确有研究价值和推广意义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题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者应为我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应长期工作在教学或教学管理第一线,有能力承担课题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研究工作。
  (二)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3个项目的申报。项目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项目:
  1.有2项在研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省级或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自2009年以来超期未结题的和无正当理由放弃项目研究的。
  (四)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已有省级在研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参与本年度省级立项的申报。
  三.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201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申请表一律采用A4纸,侧面装订。
  (二)《哈尔滨工程大学201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
  (三)申报材料于2011年3月24上午10:00之前报送到教务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8251917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将从本次评选的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参加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评选的项目。
  四.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按《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4)执行。

   

附件:
    2011年教改立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