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学校201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通知如下:
一、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1日(劳动节)为法定节日,放假一天;5月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一)。
二、本科生4 月30 日(星期六)的全部教学活动正常进行;5 月1 日(星期日)的教学活动调至5 月2 日进行,5 月2日(星期一)的全部教学活动停止,所缺课程原则上不补;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活动自行安排。
三、研究生4 月30 日(星期六)的全部教学活动正常进行;5 月1 日(星期日)的教学活动调至5 月2 日进行,5月2日(星期一)的教学活动全部停止,所缺课程由院系安排补上。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