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2011-04-20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932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学校201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通知如下:
  一、430日至52日放假,3天。其中4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1日(劳动节)为法定节日,放假一天;5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2日(星期一)。
  二、本科生4 30 日(星期六)的全部教学活动正常进行;5 1 日(星期日)的教学活动调至5 2 日进行,5 2日(星期一)的全部教学活动停止,所缺课程原则上不补;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活动自行安排。
  三、研究生4 30 日(星期六)的全部教学活动正常进行;5 1 日(星期日)的教学活动调至5 2 日进行,52日(星期一)的教学活动全部停止,所缺课程由院系安排补上。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