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2-19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693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我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过程管理,及时了解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督促项目组按期完成研究内容,依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项目范围
  此次中期检查将针对所有在研的2010年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安排与要求
  本次中期检查采取以项目负责人和院系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一)检查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验收书》、《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院系自查汇总表(附件2、附件5),并12月26日前提交上述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及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复印件一式两份至教务办公室J416,联系电话:82519170,电子邮箱:yuantingting@hrbeu.edu.cn

 组织专家组进行逐项细致的检查对项目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检查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中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检查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投入了研究力量;
  2、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3、检查项目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4、检查项目是否能按期完成研究目标、顺利结题;
  (二)学校抽查的安排
  从2012年1月9日开始,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知,请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工作。
  三、其它说明
  (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项目能否按期完成预定目标的重要保证。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在中期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未启动、项目研究内容与设计严重不符的,经专家组审议,学校将撤消该项目的立项资格,并收回资助经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组可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6),申请项目变更,经系批准,报高等教育研究所备案:

1、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参加人;
  2、在不改变项目研究内容的前提下,改变项目名称;
  3、确有实际困难,项目延期结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