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级研究生培养基金的通知

时间:2012-01-15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2007

各相关导师: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1]2号)文件规定,现开始申报2012级研究生培养基金。研究生培养基金作为无科研项目、无科研经费导师招收2012级研究生的依据;对于已获批资助的导师,若未招收到2012级研究生,其2012级研究生培养基金将予以回收,具体要求详见文件(见附件1)。

请相关导师于201232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三份)、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办公室J415(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