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将《关于申报2012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黑教研函〔2012〕139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是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二、已申报201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作为项目负责人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以本次申报为准。
三、学校将从本次申报项目中择优遴选10项申报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剩余项目可参加201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评选。
四、请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和《立项汇总表》(一式一份)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