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具体要求,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高等学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12年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方面:
(1)是我校于2003-2010年期间已经获批的国家级精品课程或有特色的省级精品课程。
(2)是本学期正在开设课程。
2. 申报数量
各教学单位限报2门。
3.申报截止时间及上报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教务办于9月11日前向教务处专业运行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1) 哈尔滨工程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表(附件1)。
(2) 哈尔滨工程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
(3) 哈尔滨工程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情况简表(附件3)。
二. 评审遴选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申报的课程进行审查,并择优纳入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范畴。建设完成后,对于建设效果好的课程,学校将给予“哈尔滨工程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并在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中给予优先考虑。
三、技术要求
被遴选出课程的录像录制完善工作将由学校现代教育中心提供支持,联系方式:82588883。
有关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技术要求,请参照教育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版(见附件5)。
附件:1. 哈尔滨工程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表
2. 哈尔滨工程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汇总表
3. 哈尔滨工程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情况简表
4. 教育部《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电子版)
5.《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版(电子版)
教务处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