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2-04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747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我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及时总结教改项目的研究成果,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建设到期的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10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1)本次可申请结题验收。项目到期确有实际困难未完成研究任务的,可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结题,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二.结题要求
  校级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按《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即:
  (一)项目研究完成了预定目标,研究内容充分、详实,研究方法和手段可行,研究结果能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成果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并在学校得到相关部门认可。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在项目研究期间,须有公开发表的与项目研究相关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排名第一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发表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的教学研究论文可作为项目研究成果之一。
  三.提交材料
  (一)项目研究报告一份,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内容应包括:1.项目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2.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3.项目研究采取的方法与具体措施;4.项目研究的创新性;5.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及应用推广价值。
  (二)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2)二份。
  (三)项目研究取得的主要成果(如论文、教材、专著等)复印件汇编一份(应装订成册,含目录等相关信息)。
  四.材料申报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21220日前将上述材料放入材料袋中,材料装一面贴《结题验收书》封面,另一面贴材料清单,报送教务办公室J416室。《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结题验收书》和《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uantingting@hrbeu.edu.cn
  五.结题验收
  学校将在各单位验收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核材料,确定项目的最终验收结果,未通过专家审核的项目,将不予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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