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选暨省级立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5-06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723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学校“人才培养转型升级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对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汇总确认的通知》(黑教高处函〔2014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选暨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本科教改项目”)

本科教改项目研究要求符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方向,能解决学校本科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有显著的创新和特色,项目研究思路清晰,方案合理,研究成果在相关领域内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

研究生教改项目应在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领域内开展研究工作,能解决研究生教育教学中的存在的相关问题。由于黑龙江省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评选通知还未下发,请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待省教育厅评选通知下发后,学校另行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三)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基础课教改项目”)

学校于2011年起,在基础课程中设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年度基础课教改已先期进行了院系申报,本次申报,可参与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遴选推荐,如项目获准省立项,项目建设经费不重复资助。

(四)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原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管理项目)(以下简称“实验教改项目”)

实验教改项目研究要结合实验教学中心内涵建设,研究实验教学、实验技术及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项目研究思路清晰,方案合理,研究成果有显著的创新和特色,对提升实验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在相关领域内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二、申报及遴选方式

为有效整合院系优势研究力量,充分发挥二级院系自主管理权,切实调动教师对院系教学工作的相关重点问题开展研究的积极性,结合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本次校级立项评审采取院系限额申报,学校汇总、确认的方式进行。本科教改项目各院系申报限额数按其专任教师数5%确定,实验教改项目各院系限额申报数按实验教改和本科教改总数的30%左右确定,各院系申报限额数见附件1。学校要求各院系自行组织项目的评审工作,参照《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0),结合院系自身特色,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每个项目的院系推荐排序(本科教改项目和实验教改项目应分别评审,分别排序)。学校对院系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确认,确定本年度校级项目。

学校依据各院系推荐排序,并结合近三年院系省级项目入选情况,确定学校推荐申报省级候选项目,并组织专家对候选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学校推荐申报2014年黑龙江省教改项目。

三、青年教师项目

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今年省级项目中设立青年教师项目。项目要求主持人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项目组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各院系应做好项目动员、申报工作,在申报限额内择优推荐,每个院系原则上限报青年教师项目1项。

四、立项选题依据

学校参照《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指南》(附件2),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和2014年重点工作,制订《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3)。申请人可参照《校立项指南》所提出的参考选题方向,自拟项目名称。选题为某一方面研究内容的大方向,可不做为具体的项目名称。在《校立项指南》中未涉及的研究内容,但对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方面确有研究价值和推广意义的项目,申请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题申报。

五、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者应为我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应长期工作在教学或教学管理第一线,有能力承担课题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研究工作。项目组成员组成结构合理,有能力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二)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各类项目之间不可兼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项目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项目:

1.有2项在研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

2.有尚未结题的实验教改项目的主持人本次不允许申报此类项目。

3.所主持的省级或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自2012年以来超期未结题的和无正当理由放弃项目研究的。

(四)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已在黑龙江省科研处、社科联、教育规划领导小组和高教学会的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有省级在研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参与本年度省级立项的遴选推荐工作。

六、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申报人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或《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研究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45)。申请表一律采用A4纸打印,侧面装订。各院系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一式一份)。

本科教改项目申报材料于2014512之前报送教务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yuantingting@hrbeu.edu.cn。实验教改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到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主楼310房间),《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iujianan@hrbe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七、项目管理

校级立项项目管理按《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哈尔滨工程大学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技术研究立项管理办法》(见附件78)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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