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评选暨省级立项遴选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4-06-05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550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选暨省级立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高教所〔20148号)(附件1)文件要求,结合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确认的通知》(黑教研函〔2014174号)(附件2)精神,学校继续开展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选暨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

研究生教改项目应在研究生教育教学领域内开展研究工作。应着重研究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和急迫性问题,要围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质量管理,探索符合研究教育规律的教育理念、标准条件、体制机制、实践模式和经费案例开展研究。

二、立项选题依据

申请人可参照《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3)“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范围”、“四、留学研究生教学研究项目选题范围”、“六、学校重点关注研究方向”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确认的通知》中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中所提出的参考选题方向,自拟项目名称。选题为某一方面研究内容的大方向,可不做为具体的项目名称。在指南中未涉及的研究内容,但对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方面确有研究价值和推广意义的项目,申请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题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者应为我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应长期工作在研究生教学或教学管理第一线,有能力承担课题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研究工作。项目组成员组成结构合理,有能力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二)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包括本科教改项目和实验教改项目)。项目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项目:

1.有2项在研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省级或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自2012年以来超期未结题的和无正当理由放弃项目研究的。

(四)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已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处、高教处、省社科联、省教育规划领导小组和省高教学会的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有省级在研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参与本年度省级立项的遴选推荐工作。

四、项目评审

(一)各院系要积极组织教师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结合自身特色,自行组织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择优遴选项目进行申报。

(二)高等教育研究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校级项目。

(三)研究生院将在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部分项目推荐为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确定项目申报等级。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申报人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4)和《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5),于201469之前报送教务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uantingting@hrbeu.edu.cn。申请表一律采用A4纸打印,侧面装订。

六、项目管理

校级项目管理按《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6)执行。省级项目管理按《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7)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