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2017学年度孔子学院外派教师的通知

时间:2016-03-24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54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根据《2016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招聘简章》,结合我校与乌克兰南方师范大学合办的孔子学院岗位需求,现将我校推荐赴对口孔子学院任教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4月5日
  2.报名网址:
  二.岗位需求
  乌克兰南方师范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及相关岗位5人(详见附件2)。
  三.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在6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2.学士及以上学位;
  3.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4.近8年内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历;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和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符合我校对口孔子学院其他教师岗位要求。
  四.推荐程序
  通过国家汉办资格审查及选拔考试者,须申请校内审核推荐,程序如下:
  1. 提交材料:
  (1)申请者将《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其中“如安排赴志愿之外的岗位任教” 一栏,勾选“不同意”),报送人力资源处(1号楼809室)。
  (2)申请者须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单位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
  2. 单位审核:学校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资格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注:推荐人选将所有材料报送国际学院孔子学院中方管理办公室(26号楼106室)备案。
  五.其他
  被国家汉办确定为录取人员的推荐人选,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派出。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关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569553
  国际学院联系人: 孙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519343
  附件:1. 2016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招聘简章
     2. 乌克兰南方师范大学孔子学院岗位需求统计表
     3. 哈尔滨工程大学孔子学院管理办法
     4.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附件:关于推荐2016-2017学年度孔子学院外派教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