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系学生干部工作细则

时间:2013-05-30作者:文章来源:学工办浏览:404

外语系学生干部管理一贯坚持“奖惩分明”、“严格要求”的职责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贯彻外语系“负责”、“优质”、“优效”的学生干部工作作风,特制订本细则如下:

  1. 认真贯彻执行团委书记交代的工作,若因个人疏忽导致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 学生干部应具备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学习”方面的能力,把握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3. 学生干部工作要实事求是,要起到“引领示范”和“勇挑重责”的作用,团结本部门,增强凝聚力。

  4. 学生干部要掌握好工作方法,勇于坚持工作原则,善于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不得因种种所谓的“困难”因素推脱免责。

  5. 学生干部必须工作满一年,否则视为中途放弃,自动取消之前所取得的一切工作成绩,由此导致自己或他人工作进展问题的将给予相应惩罚。

  6. 学生干部应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不必要延续之前的工作模式,要不断开拓新的工作模式,展现自我能力。

  7. 团委、学生会、各社团对所有举办的活动要第一时间写好新闻,及时发给新闻中心,新闻中心发送新闻的同时也要发给相应负责系里新闻的兼职辅导员,原则上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新闻中心除外)一周之内(周一至周日)完成1条新闻,允许最多两个部门的合作(包括与社团的合作,但在活动和新闻中要有所体现“本部门”),及时将新闻交给新闻中心。原则上各社团一周之内(周一至周日)完成1条新闻,交给新闻中心。外语系团委鼓励各部门自主完成新闻工作量,展现各部门自己的能力。

  8. 各社团做好竞赛和活动前后的策划和总结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初赛、半决赛、复赛、决赛、日常活动等的策划、总结、指导老师及工作时间、评审老师及工作时间、经费统计、照片、新闻、发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及时报送社联主席及英才基地负责人,社联主席及英才基地负责人及时报送团委书记,期间工作必须及时、细致、认真。

  9. 日常工作文件、统计表格等无特殊要求均使用“电子版”,各部门认真学习各种文件及文字格式。具体格式如下:

    标题:小二/二号黑体;一级标题:三号仿宋/宋体加粗;二级标题:小三仿宋/宋体;三级以下标题:小三/四号仿宋/宋体;正文:小三/四号仿宋;行距:22-26磅;落款:一般为“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外语系委员会/哈尔滨工程大学英才基地”,详情遵照团委书记指示。

  10. 主要学生干部严格遵循例会等时间要求,开会前5-10分钟到场,除病假(上交医疗诊断)等特殊原因外,必须出席例会。具体参照《外语系学生干部例会制度》

  11. 对于未提及的其他工作事宜,遵循外语系团委的指示。

  12. 《外语系学生干部工作细则》自发行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外语系团委。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外语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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