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校本科生品牌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1-29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90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国际水平的哈工程品牌课程,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度本科生品牌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品牌课程申报范围为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涵盖课程。

2.品牌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且必须承担该门课程主要授课任务,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认真负责,治学严谨。课程团队结构优化,职称分布、年龄构成科学合理,成员应不少于3人。

3.品牌课程负责人应深入理解国内外同类课程发展现状和发展定位,积极构建科学优化、与世界一流大学、一流专业有机融合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鼓励国际共建课程。

4.品牌课程应基于成果导向教育理念(OBE)开展课程建设工作,明晰课程与人才培养目标及定位的关系,明确课程建设目标和预期成果。

5.品牌课程应积极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课程建设的有效融合,完成慕课建设工作(全英文课程、实验课程以及创新创业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开展),具体参考《哈尔滨工程大学慕课建设要求及设计标准》(附件3)。

6.品牌课程应深化研究型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考核方式,课程学习要实现从学生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实现从教师灌输式教学向引导式教学转变、实现考核方式从一卷式向累加式转变。

7.品牌课程应注重配套教材建设,鼓励选用高水平英文原版教材。

8.学校鼓励国家精品课程及国家精品开放课程深入持续开展慕课建设;优先支持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三海一核”特色课程、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全英文课程、精品实验课程及创新创业课程建设。

9.现作为课程负责人正承担品牌课程建设任务但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本年度建设立项。

二、申报程序

1.品牌课程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院申报名额为5门,原则上至少有一门为兴海学术团队成员作为课程负责人参与申报。申报者填写立项申请,学院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排序,审核通过后汇总报送至本科生院。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的品牌课程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经费资助及建设周期

学校根据课程学时数及具体建设内容拨付相应建设经费。鼓励学院及基层学术组织自筹经费予以配套。建设周期为1年。

四、申报材料报送

1.申报课程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品牌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一式八份,见附件1,申请书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侧面装订)、《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品牌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2.以上材料(含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7124日前报送至外语系教务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