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系文件 外字 [ 2006 ] 01号 外语系教材选用规定 第一条 教材是传播知识的载体,是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前提,是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系的教材选用工作,做到教材选用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适用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系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是:必须坚持择优选用原则,确保高质量、有特色教材进课堂,保证教学质量。具体选用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选用的教材必须具备正确的思想、观点和方法。 (二)选用的教材必须是先进的,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反映和展示本学科当代发展的新成果。 (三)选用的教材必须适用性强,能体现学科理论发展的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符合学生个性发展及毕业求职的需要。 (四)鼓励选用国家级获奖教材、重点教材和国家级规划教材。 (五)根据我系专业课程需要并结合教师的实际情况,鼓励和提倡在有计划、有目的、有选择地选用国内影印版或国外原版优秀教材。 (六)教师应开放式遴选使用教材,选用1本主要授课教材,选用多本辅助教材用于本科生教学。 第三条 选用教材的范围 (一)国家级获奖教材及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 (二)学校规划立项的教材。 (三)列入春秋两季教材征订目录正规出版的推荐教材。 (四)国内影印版或国外原版优秀教材。 (五)根据教学需要,经外语系教授会同意后,部分课程可选用教师自编讲义。 第四条 教材选用程序 (一)首次选用的教材需填报《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审批表》,见附表。要求各门课程选用教材的论证及相应负责人签字齐全,并将选用教材的结果上报系里批准。 (三)教师自费出版或自编的讲义可根据教学的需要少量选用,但不能因此而影响优秀教材的选用。 (三)专业教学计划中列出的主要学科专业基础课的教材选定后,原则上不允许轻易变更; (四)每门课程教材经系教授会评议通过方可使用。 第五条 教材选用的评价 (一)外语系计划地组织专家对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的教材进行评议,对质量低劣的教材坚决予以淘汰。 (二)外语系教授会有义务提供教材出版的最新信息,以协助各位教师最大限度地选用优秀教材。 2006年3月31日印发 外 语 系 2006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