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0-04-21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119

各处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春季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安【2010】5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春季安全工作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认真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检查以各处级单位自检自查为主,学校进行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4月21日至27日各单位组织自检自查,4月28日至30日学校组织职能部门进行抽查。
  三、检查重点及内容
 (一)保卫处检查的重点场所及内容
  1、《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黑教联�2009�77号)情况;
  2、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及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配置是否齐全;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巡查和重点工种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6、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和消防培训、火灾处置预案等情况;
  7、打击各种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破坏校园治安秩序犯罪的情况;
  8、学校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知识进课程、进教材、进课堂等落实情况,消防演练、紧急疏散演练开展情况。
 (二)后勤集团检查的重点场所及内容
  1、学校超市、食堂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并按时年检情况;
  2、超市、食堂是否有“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公共餐具定时消毒、自备水送检,食品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落实情况;
  3、食品进货渠道规范,48小时留样制度落实情况;
  4、食堂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情况;
  5、教学楼、学生公寓、水源地、锅炉房、配电室等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
 (三)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检查的重点场所及内容
  1、重点检查学校各类用房的安全,是否存在危房;
  2、院系实验室的机器设备、电气线路的检修、管理情况;
  3、实验室防火、防盗和用电管理情况;
  4、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辐射等用品安全存放、使用、排放等管理情况;
  5、为各实验室提供技术安全支持。
 (四)基建处检查的重点场所及内容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监管,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
 (五)学生工作处负责的安全工作
  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常识的教育,增强其防范意识。
 (六)网络中心负责的安全工作
  确保网络系统安全,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
 (七)体育军事训练部检查的重点场所及内容
  体育场地、器材、体育设施安全情况。
 (八)工程训练中心检查的重点场所及内容
  1、中心安全生产及设备的运行情况;
  2、学生进行教学实践的安全情况。
 (九)后勤管理处检查的重点场所及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及人员配备情况,相关安全管理规范的熟知程度和落实情况;
  2、车辆使用及交通管理情况。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安全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切实把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要求,认真自查。各单位自检自查工作一定要坚持严细、严肃、严格的要求,决不能应付了事。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3、明确责任,深入督查。各职能部门强化落实安全工作的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各处级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特此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