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和《关于做好班主任考核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为切实加强班主任工作的科学管理,全面提高班主任工作质量,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班主任考核管理办法如下:
一、考核方式
1. 成立班主任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贾九斌
副组长:王晓姝
组员:郑玉荣、杨秀娟、高明慧、张福军
班主任工作每学年考核一次,由系班主任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2. 考核方法
采用班主任自评、学生评价、系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核采取100分评分制,其中班主任自评10分,学生评价60分,系综合评价30分(各项具体考核内容见附表)。
评价公式:
总评分=自评分*10%+学生评分*60%+系综合评分*30%
二、考核操作办法
1. 班主任在每年的年末要上交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对本人所担任的班主任工作的职责履行情况、业绩等做全面的总结和评价,并将总结材料、自评表和《班主任工作手册》一起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
2 学生评价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发放班主任工作测评表,不记名的填写,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三分之二,统一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
3. 系班主任考核领导小组在听取学生、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对班主任的工作做出等级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和有关资料报班主任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考核等级
班主任工作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优秀:测评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学生测评、自我测评、系综合测评均在90分以上;
称职:测评总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学生测评、自我测评、系综合测评各中,至少两项成绩在80分以上;
基本称职:测评总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学生测评、自我测评、系综合测评均在60分以上;
不称职:测评总分在60分以下。
四、津贴发放办法
津贴发放根据班主任当年系里分配的总额(人均3000元/年),按照当年班主任考核的结果,决定分发的具体额度。
以上考核办法,由系班主任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