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教书育人”风采大赛暨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1-04-13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2316

各教学单位:
  黑龙江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拟于2011年6月举办“黑龙江省直属高校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为鼓励青年教师提高教书育人的职业技能,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于本学期4月中旬―5月下旬举办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教书育人”风采大赛暨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比赛优胜者将获得代表学校参加黑龙江省直属高校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资格。
  希望各教学单位和青年教师继续对比赛予以重视和支持,并做好此项活动的组织和动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组委会
  比赛设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学质量评估办、人力资源处、校工会的负责人组成。
  2.工作小组
  各教学单位在初赛阶段成立此项活动的工作小组,负责初赛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3.评委会
  初赛(第一阶段比赛)评委会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专家组成,初赛评委会负责对选手的教案和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分,评委不少于3人。复赛(第二阶段比赛)评委会由各教学单位推荐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及组委会成员单位推荐评委组成。
  二、比赛事项
  1.参赛范围、条件和参赛人数
  (1) 各教学单位均应举行初赛,在初赛基础上选派教师参加复赛。参赛人员应为1971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教师。
  (2) 各教学单位可推荐一至二名教师参加学校第二阶段的比赛。
  (3) 鼓励符合条件的往届获奖教师参赛。
  2.比赛方式和时间安排
  (1)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初赛(第一阶段比赛),各院系分别组织专业评委,进行随堂听课(课时为50分钟),经评委评分后,选拔出在第一轮参赛中脱颖而出的教师。
  复赛(第二阶段比赛),经院系推荐教师参加复赛,学校将组织专门赛场,进行集中评比选拔(每名参赛教师比赛时间为20分钟)。在第二轮参赛中优胜的教师将获得代表学校参加黑龙江省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资格。
  (2)复赛按学科分为理工组和人文经管组。
  (3)各组将复赛成绩汇总后交组委会,经组委会集体讨论,根据比赛成绩和学生评教情况,评选出代表学校参加黑龙江省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教师。
  3.比赛时间
  初赛(第一阶段比赛):
  4月18日―5月6日
  复赛(第二阶段比赛):
  (1)院系推荐报名,同时上交参加复赛教师教案及初赛评分表。
  时间:2011年5月9日--5月11日
  (2)组织全校比赛。
  时间:2011年5月下旬
  三、奖励形式
  ⑴ 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评选以各教学单位青年教师参赛人数和参赛率作为主要评比依据,获奖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⑵ 被推荐参加省直属高校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教师如荣获奖,将作为校“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采取院系推荐和教师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表见附件3)。请于4月18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初赛评委名单、工作小组名单交到校工会综合部(主楼605房间),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李 宏 满胜勇
  电 话:82519795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申报,各基层部门负责人及工会委员要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周一上午1100前,请各工会委员(李子春、沈思、王军、杨红、李亚莎)将基层负责人签字的参赛教师名单统一上报综合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教学质量评估办
                          人力资源处
                           校工会
                          2011年4月12日  


附 件: 1.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参赛内容.doc; 2.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评分表.doc; 3.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报名表.doc; 4.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初赛)评委名单.doc; 5.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初赛)工作小组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