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1-07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388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及时总结教改项目的研究成果,为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奠定基础,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建设到期的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一)申请延期结题的2010年校级项目本次必须申请结题验收,未通过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二)2011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校级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将重点考察项目的研究内容及研究目标完成情况、理论水平,创新与特色、成果水平、实践效果及推广应用价值。具体评价指标见《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价表》(附件2)。

参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中对项目结题要求,校立项结题,要求在项目研究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项目组成员必须有相关成果。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发表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的教学研究论文可作为项目研究成果之一。

三.提交材料

(一)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3)二份。

(二)项目研究报告一份,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内容应包括:1.项目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2.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3.项目研究采取的方法与具体措施;4.项目研究的创新性;5.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及应用推广价值。

(三)项目研究取得的主要成果(如论文、教材、专著等)复印件汇编一份(应装订成册,含目录等相关信息)。

(四)结题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

对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择优遴选部分优秀研究报告发表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上,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交流、推广。其余成果汇编成册,进行校内交流。

四.验收安排

(一)院系验收:院系应成立验收工作评审组以现场答辩的形式,参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价表》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给出院系验收意见,具体答辩要求院系自行规定。

(二)学校验收:学校将组织专家组以材料审阅或现场答辩形式对院系的验收意见进行审核,给出项目最终验收结论。

(三)对于2010年校级项目和2011年校级重点项目学校将重点审核。

五.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114下班前将需提交的材料报送教务办公室J416,电子版发送至yuantingting@hrbeu.edu.cn,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它说明

申请延期结题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在今后的项目评审中,重点考查这些项目负责人的立项申请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