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培养综合改革方案和“十三五”人才培养规划,夯实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办学水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1.深入分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办学条件、办学质量的匹配度,准确认识专业的优势与不足,明确专业建设要点。
2.以国际化视野进行顶层设计,优化和调整专业培养方案,构建与国际同类专业对接融合的课程体系,争取建立稳定的国际合作渠道。
3.充分贯彻成果导向教育(OBE)理念,强化基于学生学习成果、自我收获的工程教育改革,科学、合理的确立每一个培养体系要素,具备申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条件。
4.注重专业建设的综合性、体系性,统筹考虑师资队伍、课程与教材、创新创业及实验条件、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等因素,强化体现专业内涵的显著性成果建设。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我校各本科专业均可申报。申报专业原则上一般应有硕士学位点或博士学位点作为支撑,且已连续培养毕业生满4届或以上。
1.申报专业具备较好的学科支撑和专业建设基础,具有良好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
2.专业所在院系有切实的改革保障措施,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3.申报专业应建设专门网站,适时更新内容,推进建设任务,展示建设成果。
三、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每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经费75万元,鼓励院系自筹经费予以配套。建设周期为1年。学校拨付的经费需要在核付当年按要求执行完毕。
四、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专业需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见附件1)和《哈尔滨工程大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院系申报一览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见附件2)。
请各有关单位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