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 强化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有效融合,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国际水平的哈工程品牌课程,学校决定启动本科生品牌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品牌课程立项范围为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涵盖课程。
2.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认真负责,治学严谨。课程团队结构优化,职称分布、年龄构成科学合理,成员应不少于3人。
3.申报课程负责人应深入理解国内、国际同类课程发展现状和发展定位,实现课程内容与国际接轨,鼓励国际共建课程。
4.申报课程应基于成果导向教育理念(OBE)开展课程建设工作,明晰课程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关系以及具体如何支撑毕业要求。
5.申报课程应同时完成慕课建设工作,具体参考《哈尔滨工程大学慕课建设要求及设计标准》(附件3),积极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课程建设有效融合。
6.申报课程应深化研究型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考核方式,课程学习要实现从学生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实现从教师灌输式教学向引导式教学转变、实现考核方式从一卷式向累加式转变。
7.申报课程应注重配套教材建设,鼓励选用高水平英文原版教材。
8.优先支持优质人文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三海一核”特色课程。
二、申报程序
1.品牌课程实行限额申报,每个院系申报名额为5门,其中至少有一门为兴海学术团队申报。申报者填写立项申请,院系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排序,审核通过后汇总报送至本科生院。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的品牌课程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经费资助及建设周期
品牌课程建设经费每门20万元,鼓励院系及基层学术组织自筹经费予以配套。建设周期为1年。
四、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课程团队需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品牌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品牌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