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201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总结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范围
总结工作涵盖2016年度全部受资助项目,包括:自由探索支持计划、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重大项目培育计划、重大项目资助计划、基础研究提升计划、新教师科研启动计划、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培育计划、精品文科支持计划和面向国际学术前沿支持计划等。
二、具体要求
根据新修订的《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6〕74号)有关要求,总结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由探索计划和基础研究提升计划由院系统一组织开展检查汇报,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院管项目年度结题/结题报告》(附件1)和《项目年度成果统计表》(附件2),其中,对于2016年结题项目,报告类别为《结题报告》,对于2016年未结题项目,报告类别为《年度结题报告》。检查汇报具体形式由各院系自行确定。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院系提交本单位汇总后的项目年度成果统计表,并将各项目《院管项目年度结题/结题报告》和《项目年度成果统计表》装订成册后报科研院,同时各学院应对检查材料存档。
(二)学生科技创新计划由校团委组织开展检查,具体检查形式自行确定。检查工作结束后,需提交《院管项目年度结题/结题报告》(附件1)和《项目年度成果统计表》(附件2),同时应对检查材料存档。
(三)其他计划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校管项目年度结题/结题报告》(附件3)和《项目年度成果统计表》(附件2),其中,对于2016年结题项目,报告类别为《结题报告》,对于2016年未结题项目,报告类别为《年度结题报告》。同时,学校将对项目执行情况和下一步发展计划进行评议,具体时间和评议形式另行通知。
(四)2016年经费决算表由财务处统一提供,经费决算日期为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6日到综合大厅14号窗口统一领取。各项目决算报告和《年度结题/结题报告》合并装订。
(五)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是进行项目评估管理和安排下一年度经费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科技办须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年度结题报告》应针对2016年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结题报告》应针对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所有报告内容不得涉密。
三、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科技办于2017年1月9日之前将本单位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研院1013室,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luzhenzhen@hrbeu.edu.cn.
联系人:陆珍珍
联系电话:82519414
附件:1.院管项目年度结题(结题)报告
2.项目年度成果统计表
3.校管项目年度结题/结题报告
2016年12月12日
为全面了解201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总结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范围
总结工作涵盖2016年度全部受资助项目,包括:自由探索支持计划、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重大项目培育计划、重大项目资助计划、基础研究提升计划、新教师科研启动计划、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培育计划、精品文科支持计划和面向国际学术前沿支持计划等。
二、具体要求
根据新修订的《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6〕74号)有关要求,总结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由探索计划和基础研究提升计划由院系统一组织开展检查汇报,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院管项目年度结题/结题报告》(附件1)和《项目年度成果统计表》(附件2),其中,对于2016年结题项目,报告类别为《结题报告》,对于2016年未结题项目,报告类别为《年度结题报告》。检查汇报具体形式由各院系自行确定。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院系提交本单位汇总后的项目年度成果统计表,并将各项目《院管项目年度结题/结题报告》和《项目年度成果统计表》装订成册后报科研院,同时各学院应对检查材料存档。
(二)学生科技创新计划由校团委组织开展检查,具体检查形式自行确定。检查工作结束后,需提交《院管项目年度结题/结题报告》(附件1)和《项目年度成果统计表》(附件2),同时应对检查材料存档。
(三)其他计划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校管项目年度结题/结题报告》(附件3)和《项目年度成果统计表》(附件2),其中,对于2016年结题项目,报告类别为《结题报告》,对于2016年未结题项目,报告类别为《年度结题报告》。同时,学校将对项目执行情况和下一步发展计划进行评议,具体时间和评议形式另行通知。
(四)2016年经费决算表由财务处统一提供,经费决算日期为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6日到综合大厅14号窗口统一领取。各项目决算报告和《年度结题/结题报告》合并装订。
(五)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是进行项目评估管理和安排下一年度经费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科技办须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年度结题报告》应针对2016年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结题报告》应针对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所有报告内容不得涉密。
三、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科技办于2017年1月9日之前将本单位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研院1013室,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luzhenzhen@hrbeu.edu.cn.
联系人:陆珍珍
联系电话:82519414
附件:1.院管项目年度结题(结题)报告
2.项目年度成果统计表
3.校管项目年度结题/结题报告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