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课题2017年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20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1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高教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和2017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决定组织2017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为了保证课题研究质量,申请结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省高教学会“十二五”期间立项课题。

2.课题结题时,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3课题研究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4.保证提交的结题材料齐全。

二、结题材料

1.省高教学会下发的《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可复印),聘请两名本学科或同领域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专家评语,加盖专家所在单位或部门公章。

2.研究工作报告一份,包括从课题开题、研究过程到结题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工作事项材料

3.结题成果研究报告一份,字数不少于1万字。报告内容包括:课题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研究方法,基本观点或结论,创新点及突破点,成果目录,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价值,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等。

4.以研究报告作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该研究报告要有别于研究工作报告和结题成果研究报告(即同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工作报告和结题成果研究报告)。该研究报告名称要与课题名称一致,报告要充分体现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最终结论,字数一般在23万字,要有相关部门或学校的采用证明。同时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结题报告书》、研究工作报告、结题成果研究报告需要提交电子版。

5.以教材或课件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要提交学校的采用证明,详细说明采用的专业、年级和应用效果等。(课件为光盘形式的,需提交详细的课件说明并附课件截图,力求做到课件内容一目了然。)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6.以专、编、译著为成果主件结题的,成果主件要公开出版,并提交相应的专家书评或采用证明。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7.以论文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论文内容必须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其中课题主持人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其他课题组成员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2篇。

8.提交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交复印件,需将成果重要信息全部复印,经学校初评时审验,保证与原件一致,并经审验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有效。成果原件评审后返回申报者

9.提交课题立项申报书和任务下达书原件,开题报告和有关变更材料。

10.所有结题成果要符合严谨的注释和引文格式要求。外文成果需附中文翻译稿一份。未见刊但有用稿通知的论文,需提交用稿通知原件和论文全文,视同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每项课题仅限一篇。提交省高教学会学术年会交流的论文,可提交复印件,每项课题仅限一篇。

11.课题材料装订要求详见附件3

12.报送结题材料同时,提交《结题验收统计表》电子版一份。

三、其它事项

1.结题申报时限。省高教学会2017年共组织两次“十二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要求“十二五”课题今年全部结题完毕,之后不再受理“十二五”课题结题。请各单位按申报时限认真组织。

第一次受理时间自201761日起至66日止;第二次受理时间自2017116日起至111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评审费用。根据省高教学会规定,每项申报结题验收课题须缴纳评审费200元(含学校初评费100元)。

3. 结题后的研究成果一年后可申报省高教学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

4.结题相关材料见附件。

5.材料报送地址: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1号楼709室)

联系人: 王传伟

联系电话: 82568386

电子邮箱:wangchuanwei@hrbeu.edu.cn

  

 附件12017年课题结题报告书

 附件2课题结题验收统计表

 附件3结题材料装订要求

  

  

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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