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鼓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哈工程校发〔2023〕56号)》和《关于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评选程序,坚持评选条件。在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长:学院分管领导
组员: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
二、名额分配
年级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哈船院七九级奖学金 | 天楹奖学金 | 小米奖学金 |
本科二年级 | 2人 | 6人 | 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1人 |
| 1人 |
本科三年级 |
| 1人 | |||
本科四年级 | |||||
硕士二年级 |
| ||||
硕士三年级 |
三、国家奖学金
1.申报条件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申请国家奖学金成绩排名要求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
2.奖励标准及名额
每人8000元/年,共2人。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报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应品学兼优,成绩优异,在本学期及2022-2023学年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奖励标准及名额
每人5000元/年,共6人。
五、哈船院七九级奖学金
1.申报条件
哈船院七九级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本科二年级学习成绩突出的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奖励标准及名额
每人2000元/年,共1人。
六、天楹奖学金
1.申报条件
天楹奖学金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三、四年级)、研究生(二、三年级)。
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探索能力,综合素质突出;
②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尊重师长,友爱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③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④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研究生需提交纸质版成绩证明,并由学院教务办认定后签字盖章);本科生英语须过四级或者专业四级,研究生英语须过六级或者专业八级。
2.奖励标准及名额
每人10000元/年,共1人。
七、小米奖学金
1.申报条件
小米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均除外),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②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研究生应有论文发表;
③科研创新能力强,或在校(院)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主要工作;
④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2.奖励标准及名额
每人5000元/年,共1人。
八、小米特等奖学金
1.申报条件
申请小米特等奖学金者学习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前10%。需提交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单;2022-2023学年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和正文,一式一份);学科竞赛、创新类大赛获奖证书或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获奖证书、认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专利授权证书、科技查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或其他有效参考材料等复印件一式一份;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真实性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2.奖励标准及名额
每人20000元/年,学校名额共10人。学院1个申报名额,需到学校参加联评答辩。
九、报送要求
1.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哈工程校发〔2023〕56号)》第十条:
①所有奖励、资助项目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
②优秀学生奖学金、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之间不兼得,可以与其他奖励项目兼得;
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之间原则上不兼得;
④国家助学金与社会助学金可兼得;
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各奖项的申报评定:
评奖期限内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评奖期限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者;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2. 以上各类奖学金可同时申报两项,本次申报设立第一、二志愿,申报学生需满足所申报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在奖学金评选时,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评定。填报志愿时,需在纸质版第一页左上角用铅笔注明“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在发送电子版材料时,也需在邮件中进行备注。各类申请表均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写,不可以改动格式。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仅限一页)。
十、时间进度
9月28日:发布通知。
10月7日:提交材料。(纸质版申请表于10月7日11点前交至41号楼319室;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1439015916@qq.com)
10月8日:组织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答辩时间控制在三分钟内,PPT于10月7日22点前发送至1439015916@qq.com。
10月12日:材料上报。
投诉建议电话82518883
投诉建议邮箱pingyou@hrbeu.edu.cn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